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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春兰

    我1999年正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在2003年末,我被屯中不明真象的人举报,派出所干警逼迫我在“保证书”上签字。2004年3月份,派出所又通知我去,恶警不但逼迫我在什么书上签名,而且还打了我好几个耳光,用脚踢我。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情,严正声明:在残酷迫害的高压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因此我要从新修炼法轮大法,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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