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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亚丹

    我曾在99年在大法遭迫害之初,出于怕丈夫在单位里大闹而丢面子,违心的在一份“证明两个月前就已不炼法轮功”了(不是事实)的证明书上签过名字,我郑重声明作废。我曾因发真象传单被捕入狱,十天后在亲朋的营救下说放我回家,在不知道写着什么字样的释放的文件上签了名。随后按手印时被骗,在别人代写的签有我自己的名字的“悔过书”上按上了手印,马上惊醒时奋力去抢,为时已晚,我为我的蠢行后悔不已,我严正声明上述所有签名作废。2002年,为了让丈夫的朋友们不说大法的坏话,我曾经和他们打赌、签字,对此愚行,我痛悔不已,在此严正声明,上述绝非我本意,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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