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吉晓林
在邪恶的高压下我违心的写了“保证书”、按手印、签字、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本人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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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