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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广

    自从1999年7月20日以后国家一再三令五申的下发不准许任何人修炼法轮功的文件,对大法与大法弟子進行了疯狂邪恶的非法迫害。在2002年9月29日这天早上9点多钟,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610办公室)一行10多人,非法闯入家中,進行非法抄家,强抢大法书三本,法像四张,以及有关真象光盘和真象资料等。我被非法逮走,关押在市公安分局的看守所。我历尽了非人的折磨和非法审判,被判劳教一年。就在我要被投教的前两天,也就是被非法关押拘留二个半月的那一天,经有关人员的出面,给我办理了取保候审的保释,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610办公室)提出让我写“保证书”,我拒绝了。后来由孩子代替我写了保证:“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捡真象资料”。我签了字。当我看了明慧的有关文章得到了启发,特此声明:在强化洗脑和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走好师父给我安排的修炼之路,决心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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