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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开华 从99年7.20后,被非法强迫治安拘留一次,强化洗脑两次,留置两次,抄家三次,在拘留证上签过名,强迫拍照三次,按过手印,在监室点过名报过道等配合了邪恶旧势力的安排,邪恶强迫下写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话。在正法的路上,在师父的慈悲和大法的感召下,今后应加倍努力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严正声明,凡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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