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丽
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家人代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严正声明:这个保证及我的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废。我坚决和共产邪教组织决裂,做好三件事,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