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国兰 我九六年得法的。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大法时,由于自己法学得不深,在“不炼”的表上签了字,通过这几年的学法修炼,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严正声明:在修炼过程中所写所说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紧跟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