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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静芬、潘欣堂

    我1997年3月得法修炼的,修炼后身心得到了净化。1999年7.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法轮功,由于自己有怕心,违心的写了“悔过书”、“保证书”。2003年夏天在610的施压下,又一次由于自己怕心不去,在诽谤师父和大法的材料上签了字。我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我严正声明:以前我所写的这些材料和签的字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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