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菊英
我是96年2月得大法的。大约在2000年我在一张不符合大法的表上签了名。声明签名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