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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何俊华 本人由于学法不深,受共产党邪灵的毒害,抱着人心不放,2004年7月份在做真象资料中被恶人举报。我在不符合法的要求的材料上签了字。声明这个签字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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