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鲁丽香
99年7.20以后当邪恶集团开始铺天盖地的对法轮功進行非法镇压时,由于我学法不深,剪掉了师父的照片。非常痛恨自己的行为。我声明:我的这个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洗刷掉自己的污点,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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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