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彭淑华
99年7.20江××邪恶集团非法迫害法轮功后,我被迫害得失去理智时在拘留证和释放证上签了字、盖过手印。现严正声明过去签的字、盖的手印通通作废。我要坚修大法,抓紧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走好以后的修炼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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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