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骆火地、胡金莲
因99年7.20后,在邪恶流氓强盗的逼迫下,踩了师父法像。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尊,做好师尊教导的三件事,以法为师,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