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汪洋
在强化洗脑及迫害下,写的“保证书”以及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
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