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秀英
99年7.20大法遭迫害,由于当时不明真象,认识不足,单位逼迫写了一份“保证书”,现在认识到错误,我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我声明“保证”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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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