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魏瑞珍
我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受镇政府和610的邪恶迫害、强化洗脑。由于人心、执著太重,做出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声明全部作废。表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按师父的要求去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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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