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春华
因受邪恶的干扰破坏,加上学法不精進,曾把师父著作、经文和复制的教功带等资料交到保卫处,做出不符合大法的行为,给大法造成严重损失,声明所做的作废。我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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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