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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素媛 我是96年得法的,在99年7.20以后,由于自己对法理解的不深,没有做到真正从内心信师父信法。存在着怕心,所以由家人向社区代写了“保证”。自己没有反对默认了,给大法带来不好的影响。现在我声明由家人代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从新开始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做好师父让我们做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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