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罗淑芳

    我96年3月27日得法,99年12月2日進京上访,在天安门被恶警扣押,由本地公安及单位的人押送回本地监狱,在残酷迫害下,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包括我丈夫和儿子被迫在它们写好的攻击大法的“保证三不”上所签字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