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维云
在2002年4月派出所对我進行非法迫害。在高压下,配合了邪恶签了字。我根本没看里面写的什么,叫我签字,我就签了。现在悟到,这都是错的,现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