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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兰 在99年7.20的时候,我听信了电视邪恶的宣传,将大法宝书及师尊讲法光盘交给派出所,并签了自己的名字,想回家等待过几天或过了一阵子把书再领回来,这是人生最大的耻辱和永不能抹去的心痛。在此严正声明交书行为及签字作废。紧随师父,正念正行。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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