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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凤芹 我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于2001年11月去北京证实法,在火车上被值勤警察阻截,送回当地公安局拘留15天,又送到看守所关押16天,经家人找人并罚款1000元,写了“保证书”放回,严正声明所写不符合大法的“保证”一律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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