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珍
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在家人代写的“放弃法轮功的修炼”的保证上,我违心的签了字,全部作废。决心坚修大法紧随师,从新走向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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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