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淑云
7月20日以后,在邪恶迫害下,违心的说“不炼了”,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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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