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美珍 2001年6月12日,从市看守所送到监狱举办的“市第一期转化学习班”,经过二十天的强制洗脑,我对他们的邪悟不认可。到七月一日送我回看守所,我的家属子女都来了。劝我写“保证”回家。这时我的人心出来了,写了“保证书”。我回家后知道错了,大错而特错了,我声明我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重新做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4/13811.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