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桂玲、马玉全
在99年7.20时,在受邪恶的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如(签字、交书、口头表态)等,一律作废。特此声明。加倍弥补以前所做的错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