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江锭凯
本人在大法被迫害5年多来,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被迫签名、拍相,强迫家人写的“保证”。在此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