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淑辉
2004年上半年,居委会到我家里逼我写保证,女儿代我写了,现在声明“保证”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