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芹
以前在劳教所、看守所和洗脑班,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走好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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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