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严青、陈李氏、聂五五、吕氏、纪平
自99年7.20后,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加倍补偿,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