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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芬 2004年2月22日我被非法绑架,被关押在劳教所306天。现在我特此声明:在劳教期间,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并特此坚决表示,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整体升华,整体提高,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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