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清华
在邪恶迫害下所写的违背大法的言语一切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洗刷给自己在修炼路上造成的污点,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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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