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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卢玉全 我在1999年7月20日以后,2000年1月~2000年12月底去北京证实大法时,中途被抓返回,两次拘留(58天)交了三千多元钱,我家人替我写了什么“保证书”,我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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