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贞
在邪恶疯狂迫害大法的几年中,我曾迫于压力违心的写过“保证书”。我再次郑重声明:以前我对邪恶作过的无论书面或口头“保证”全部作废。更加坚信大法,正念正行,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救度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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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