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兴文
自99年7.20邪恶迫害大法以来,我所说、所做、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行为、和文字材料一律作废。我坚定修炼法轮大法,坚信师父,助师正法,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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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