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榻秀兰
我以前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我家人在我知道和不知道的情况下向邪恶所说、所签的“保证”一律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