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丽萍
于2001年5月24日~28日在看守所被洗脑了三天,现特此声明我在压力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词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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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