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俊娟
我以前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走师父给我安排的路,精進实修,正念正行,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弥补我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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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