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龚平
以前无论我在任何时间、地点、场合和任何环境下,有意或无意,无论是主动或被动的曾经说过或写过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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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