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毓峰
由于学法不深,所以给邪恶写过“保证”,在此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清醒走师父给安排的路,做一个真正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