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会
99年7.20后,曾有过“不学炼大法”的保证,虽不是内心的,但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或别人替自己所说、所写及所有违背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以后努力做好师父所讲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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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