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霞
过去在旧势力的逼迫下也曾不情愿的做过一些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情,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以后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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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