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颖
我曾在劳教所、洗脑班、派出所、单位的压力下做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我现在严正声明,以前在任何压力下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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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