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薄文芳、孙法兰、李艳芳
我在失去人身自由,被威逼、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所说、所写、所做违背大法、有损师父的所有言行,现声明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