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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俊力 本人在2003年3月被邪恶绑架,在派出所,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迫害下用了人的思维,所说、所写及在“判决书”上签字等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现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 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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