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琴
在以前做过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和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彻底铲除邪恶的迫害,在今后的修炼中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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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