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萌富
1999年7月22日,在邪恶的逼迫下,违心的说了“服从党中央决定不炼法轮功”,现声明以前说、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坚决走正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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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