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小欢
2000年,在邪恶的威逼下,我参加了学校的签名活动,特此声明,我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行为作废。加倍弥补,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