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杰
我在99年九月份前后,出于单位压力,不自愿地写了“保证书”交给单位,这种行为是错误的,特此声明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