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汪晟馥
在高压下,2001年写的“认识”是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